| 另類醫學醫學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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頁 1 / 6 第一章 總 則
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另類醫學醫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 宗旨如下:另類醫學之各種醫療方法之醫學學理及臨床研究, 預防醫學及健康照護觀念 之推廣教育。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: 一、研究另類醫學各種醫療方法之理論基礎與臨床療效。 二、推廣預防醫學及健康照護養生觀念。 三、協助大眾正確的瞭解並選擇適合的另類醫療方法。 四、倡導人們學習與自己的身心對話,主動找尋適合自己的醫療方式。 五、以正確的另類醫學學理基礎與臨床研究,從事另類醫學推廣教育。 六、向大眾倡導各種另類醫療選擇權。 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 本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 監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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